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广东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章程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1.《关于选拔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第十二届学生干部的通知》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六、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法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八、学生会组织有关制度文件
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退出制度
3.中山大学新华学生会述职评议制度
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资金管理制度
5.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物资管理制度
6.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活动审批管理制度
7.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提案小组工作制度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印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新党发〔2020〕42号),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学校党委重视关心学生会组织成员的培养和管理,把加强学生会组织领导纳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学校党委书记及相关校领导出席学生代表大会并寄语青年学生,党委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学生会年度考核和述职评议。学校明确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参与学生会管理。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书记 |
代亮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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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李丹琳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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