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委〔2020〕76号关于举办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 陈忱  2020-12-18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二级团组织:

    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学校”“全团抓基层”的工作要求,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科学化,有效实现各基层团组织科学层级化和有效扁平化,推进“班团一体化”工作落细落实,校团委拟在12月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机构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团校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01219(星期六)

    地点:东莞校区定静楼①F403讲学厅

    三、培训对象

    二级团组织学生副书记,2018级、2018级专插本、2019级、2020级各团支部书记

    四、培训内容

    (一)线下:

    1.由校团委老师集中授课,课程详见《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班集中授课安排表》(附件1);

    2.由二级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授课,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开,请于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至少1学时的课程。

    (二)线上:

    下载“学习强国”APP,搜索《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及《把握精髓 学深悟透<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完成所有课程学习。

    五、考核形式

    1.每名学员需完成培训学习心得总结一篇,要求:不少于1000字,结合个人实际,对自身工作职责的认知及今后如何开展工作等方面进行阐述;

    2.培训考核成绩=学习考察40%+结业考试60%;其中,学习考察=培训考勤50%+培训心得总结50%;考核合格方可参与年度共青团评优各项评选;

    3.考试时间:3月下旬,具体时间待通知;结业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结业考试不合格不颁发结业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团组织须高度重视,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

    (二)培训人员缺课或早退,取消其培训资格。培训考核作弊者一经被发现,立即取消培训资格,并按学校教务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七、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请以二级团组织为单位,于20201216日(周三)17:30前报送《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班登记表》(附件2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班汇总表》(附件3);

    2.请以二级团组织为单位,于2021年3月20日(周六)17:30前报送本单位团干部讲团课开展情况及代表性照片至少3张(每张至少2M);

    (二)报送形式

    纸质版材料交至团委办公室(广州:行政楼202东莞:格物楼②B21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tw-zzb@zdxh.cn。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集中授课安排表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登记表

    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班汇总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01215

    (联系人:黄 琳

    联系方式: 020-8706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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