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学校”“全团抓基层”的工作要求,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科学化,有效实现各基层团组织科学层级化和有效扁平化,推进“班团一体化”工作落细落实,校团委拟在12月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机构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团校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9日(星期六)
地点:东莞校区定静楼①F403讲学厅
三、培训对象
二级团组织学生副书记,2018级、2018级专插本、2019级、2020级各团支部书记
四、培训内容
(一)线下:
1.由校团委老师集中授课,课程详见《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班集中授课安排表》(附件1);
2.由二级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授课,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开,请于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至少1学时的课程。
(二)线上:
下载“学习强国”APP,搜索《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及《把握精髓 学深悟透<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完成所有课程学习。
五、考核形式
1.每名学员需完成培训学习心得总结一篇,要求:不少于1000字,结合个人实际,对自身工作职责的认知及今后如何开展工作等方面进行阐述;
2.培训考核成绩=学习考察40%+结业考试60%;其中,学习考察=培训考勤50%+培训心得总结50%;考核合格方可参与年度共青团评优各项评选;
3.考试时间:3月下旬,具体时间待通知;结业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结业考试不合格不颁发结业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团组织须高度重视,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
(二)培训人员缺课或早退,取消其培训资格。培训考核作弊者一经被发现,立即取消培训资格,并按学校教务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七、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请以二级团组织为单位,于2020年12月16日(周三)17:30前报送《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班登记表》(附件2)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班汇总表》(附件3);
2.请以二级团组织为单位,于2021年3月20日(周六)17:30前报送本单位团干部讲团课开展情况及代表性照片至少3张(每张至少2M);
(二)报送形式
纸质版材料交至团委办公室(广州:行政楼202;东莞:格物楼②B21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tw-zzb@zdxh.cn。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集中授课安排表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登记表
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班汇总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15日
(联系人:黄 琳
联系方式: 020-8706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