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赛的通知

    发布人: editor_tw  2015-03-03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系团总支: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自1989年创办以来,日益受到高校广大师生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被誉为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的“奥林匹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为三级赛事,分为全国赛、省赛、校内赛。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10月在广东工业大学举行,广东省省赛也将于4月在华南师范大学举行。为选拔优秀作品代表我院参加省赛,进而为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孵化优秀的作品,院团委决定于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1日-3月29日

    二、活动宗旨

    崇尚科学 追求真知 勤奋学习 锐意进取 迎接挑战

    三、竞赛目的

    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四、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承办:各系团总支

    大赛将成立竞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院团委,并邀请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的专家学者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

    五、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1.参赛资格

    我院2015年7月1日仍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

    2.作品要求

    (1)竞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所有作品均要以学生为主设计,撰写完成,可参加展示,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

    (2)作品完成时间

    在2013年7月1日后完成的作品。

    (3)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超过两个;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进行申报,并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别进行评审。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六、评审奖励

    1.评审方式

    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为基本标准,由各系团总支对上报作品进行预审,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作品的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进行书面复审和终审答辩,并提出奖励名单。

    2.奖励方式

    竞赛按三大类作品分别评选,入围作品将成为代表我院参加广东省“挑战杯”竞赛,在广东省“挑战杯”竞赛获奖作品将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七、组织日程与安排

    1.各系团总支组织参赛队伍报名及作品预审阶段(3月2日—3月10日)

    2.各系团总支组织申报(3月11日—3月23日)

    各系团总支组织参赛学生填写《作品申报书》(附件1)和《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向院团委报送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电子版发送至:ytw-sjb@zdxh.cn。纸质版交至团委办公室(广州校区-行政楼202;东莞校区-实验②B215)。

    3.书面复审(3月24日—3月27日)

    院团委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书面复审并评出决赛名单。

    4.决赛(3月底)

    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终审,并由作者进行答辩或展示。

    附件下载邮箱:zdxhtzb@126.com 密码:tuanwei123

    联系人:代亮 邱珣

    联系电话:0769-82676842

    电子邮箱:ytw-sjb@zdxh.cn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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