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4〕69号
关于同意召开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艺术设计
与传媒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批复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召开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
2.原则上同意你委提出的指导思想、主要议程;
3.原则上同意你委提出的会议规模、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委员会候选人及选举办法;
4.原则上同意你委提出的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5.原则上同意你委提出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请务必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做好大会组织工作,确保大会各项议程顺利实现。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