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团〔2017〕42号 关于开展“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月”精品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editor_tw  2017-11-22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二级团委:

    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暨优秀服务型团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 通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及系列实践活动,团结引领广大青年学生以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校团委决定计划资助、立项一批“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月”精品团日活动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通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强化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2.通过开展团的组织生活,使团员接受严格规范的组织生活锻炼,增强团员意识,强化组织意识和组织纪律,更好地“听党话、跟党走”,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看齐。

    3.通过开展系列实践活动,引导团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建功“十三五”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彰显团员队伍先进性,以奋发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逐梦前行

    三、活动对象

    各二级团委、各基层团支部

    四、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2017年12月

    五、活动类型

    1.党的十九大专题理论学习类活动

    2.“中国梦·我先行”创新创业实践类活动

    3.“青春旋律·爱在心中”志愿服务类活动

    4.“拥抱自然·共享阳光”三走类活动

    5.“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文体艺术类活动

    6.“智慧创新·活力高校”社会调研类活动

    六、活动具体内容:

    1.“党的十九大专题”理论学习类活动

    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学习党的十九大专题报告全文,观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榜样》等系列专题片,学习《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等书籍,邀请专家学者和十九大代表走进高校,结合与“与信仰对话”名家报告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讲和解读。同时通过交流会、专题讲座、团课学习、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党的十九大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强化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中国梦·我先行”创新创业实践类活动

    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开展包含讲座、论坛、创新创业类比赛、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等,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在校学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3.“青春旋律·爱在心中”志愿服务类活动

    开展青少年服务、敬老助残、扶贫帮困、文明礼仪、平安守护、环境保护、文化体育、便民服务等各类活动,为有需要的群体、地方提供公益性服务,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提升团员青年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鼓励支持团员青年参与社会实践、回馈社会。

    4.“拥抱自然·共享阳光”三走类活动

    积极响应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与团中央关于开展“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号召,坚持群众性、自主性、课外性、创新性、长效性原则,切实发挥“三走”活动在促进青年体育锻炼意识提升、习惯养成、意志磨练、体质增强、健康成长方面的重要作用。

    5.“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文体艺术类活动

    以“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主题,开展包含新媒体作品创作、文艺名家进校园、书画艺术作品创作、文艺竞演等活动在内的校园文体艺术类活动,为我校学子搭建培养能力,展现才华的舞台;激发学生们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热爱校园的情感;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陶冶高尚的艺术情操,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

    6.“智慧创新·活力高校”社会调研类活动

    围绕共青团改革、学联建设、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权益服务六个方面,开展校园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反映广大青年学生的诉求意愿,提出兼具创新性和可行性的建议措施等。

    七、活动申报立项实施流程

    1.活动申报

    由项目负责人在11月10日前,登陆团省委“学校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http://hlzjc.gdcyl.org),注册账号并填写详细资料,此前“活力在基层”网站的旧用户可用原账号密码登录,首次登录需要补填资料。各基层组织围绕“十九大专题”理论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社会调研、“三走”等主题设计团日活动,依照网站要求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提交。

    2.活动立项

    校团委根据各基层团组织在“活力在基层”官网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计划资助一批优秀精品团日活动项目予以立项、下拨经费,项目经费在开展活动结束后凭发票统一报销。

    3.组织实施

    各基层团组织须在12月中旬前实施完成项目,并在“学校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上记录实施过程和成效,如期上传文字(活动总结要求详细、全面,能够清楚反映活动的形式内容、参与对象、活动规模及活动成效)、图片(3-5张反映活动概况)、视频等资料。校团委依据考核机制检验活动实施效果,重点考察各基层团组织团员参与度、活动成果、影响力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指标。各基层团组织和个人参加“活力在基层”竞赛的情况与团学表彰和评优挂钩。

    联 系 人:黄 琳、郑 萍

    联系电话:0769-82676842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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