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发布人: editor_tw  2015-06-15   发表在:基础团务   阅读: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对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选举单位划分及代表名额分配情况

    经院团委的充分酝酿,报院党委、校团委及团省委审批通过,原则上按团员总数3%的比例,确定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29名。院团委根据各基层系团总支人数,将129名代表名额分配到9个团总支、艺术设计学系与生物医学工程系、学院机关,共有11个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代表条件及构成要求,经民主协商并征求所在单位团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报学院党委和中山大学校团委审核同意,经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选举产生正式代表,选举代表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全院共产生代表129名。

    二、代表的酝酿提名和选举工作情况

    全院11个选举单位从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预备名单的确定到代表的选举产生,都严格按照《关于召开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中新团[2010]18号)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尊重选举人的意志和民主权利。

    全院的代表选举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各选举单位根据本单位基层团支部实际设置情况,组织各支部按一定数量和比例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二下二上”的方式进行代表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各选举单位召开团的委员会议,经充分酝酿讨论后,按多于应选代表20%的比例推选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报批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所在党组织审批后,向大会筹备工作组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酝酿情况的报告》。筹备组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

    (三)代表的选举和产生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团代表会议或团员大会,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团代表会议或团员大会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的代表。

    三、代表构成情况

    当选的129名代表中,团的专职干部共有16名,占代表总人数的12.4%;党员(含预备党员)代表32名,占代表总数的24.8%;女代表81名,占代表总数的62.8%;少数民族代表3名,占代表总数的2.3%;归侨代表1名,占代表总数的0.8%。

    这些代表来自学院的各个单位,各系团总支,有学生代表,也有教职工代表,代表着全院4150名共青团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们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代表们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老师、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代表们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组织纪律性强,能够正确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民主权利。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在院团委对各系团总支提出的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对当选的129名代表的资格,进一步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审查结果,全部代表资格有效。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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