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4〕61号
关于同意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健康学院委员会增补委员的批复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健康学院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健康学院委员会关于增补李秋华同志为健康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李秋华同志为你委增补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请务必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并将选举结果报送我委。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