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4〕60号
关于印发《广州新华学院团属班主任工作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现将《广州新华学院团属班主任工作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实施。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
广州新华学院团属班主任工作管理细则
各二级团组织:
为充分调动团属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团属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关于印发<广州新华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广新学生〔2023〕13号文)文件要求,校团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工作职责
团属班主任根据工作职能分为思政班主任及体艺班主任两类。
(一)思政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结合形势,把握学生思想动态,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针对性地指导二级团组织开展政治理论专题培训及时事政治宣讲。
2.以学生的学业指导为工作重点,注重思想引领。一方面,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与专业观,及时解决他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促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并调整学习方法;另一方面,指导学生依据专业特点和自身发展方向建立学业档案,建立正确的生涯观,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和择业观教育,引导学生朝着既定的目标和方向发展自己。
3.配合校团委做好月度共青团动态报送相关工作;组织或参与二级团组织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每学期至少主持一次二级团组织的团课或团建活动,并针对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和日常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配合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4.积极参与校院两级团校、青马工程、团学干部培训班等课程体系搭建和课程教学,指导二级团组织学生(团)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并承担青马工程课程作业等书面材料的评审工作。
5.协助校院两级做好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培训,担任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带队老师,做好项目调研及相关工作,指导学生撰写调研报告,每年至少带领学生参与一次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6.以提高学生自学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为目标,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 “挑战杯” 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 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攀登计划” 专项资金)等各类科研创新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7.参加学校、校团委召开的班主任联席会议,完成学校、校团委和各二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有关学生思想引领方面的工作任务,每学期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体艺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以学生的学业指导为工作重点,注重思想引领。一方面,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与专业观,及时解决他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促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并调整学习方法;另一方面,指导学生依据专业特点和自身发展方向建立学业档案,建立正确的生涯观,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和择业观教育,引导学生朝着既定的目标和方向发展自己。
2.以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及综合能力为目的,结合自身教学、科研方向以及学生综合情况,以团体咨询、会议等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每学期至少参与一次文体艺术类工作或活动的指导。
3.配合校团委做好月度共青团动态报送相关工作;组织或参与二级团组织开展的体艺类主题团日活动,每学期至少主持一次二级团组织的体艺类团课或团建活动,并针对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和日常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协助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4.以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为目标,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积极为学生提供更多的研究实践机会。
5.协助校院两级做好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培训,担任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带队老师,做好项目调研及相关工作,指导学生撰写调研报告,每年至少带领学生参与一次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6.指导学生开展日常训练,开展校内常规性体艺比赛,带领体艺类社团参加各项体艺比赛,每年需带领学生参加一次校级以上展演或比赛,指导体艺类社团选送节目参与学校每年迎新晚会毕业晚会等大型文艺演出,同时组织学生参与校园文体艺术节(校内活动立项)等校级体艺活动。
7.参加学校、校团委召开的班主任联席会议,完成学校、校团委和各二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文体艺术类工作任务,每学期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考核内容
每学年末,由校团委、各二级团组织对团属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学生处负责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内容分为个人自评、考评小组评议、各对接单位学生(团)干部民主评议三部分组成。
1.个人定量自评:团属班主任考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6 月份,团属班主任对本学年本职工作进行述职,并上交相应佐证材料。此项考评成绩占比 30 %。
2.考评小组评议:由校团委、各对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考评工作小组,结合团属班主任的述职情况,对团属班主任进行评议。此项考评成绩占比 40 %。
3.各对接单位学生(团)干部民主评议:各对接单位学生(团)干部考评进行组织评议。此项考评成绩占比 30 %。
三、考核结果
1.校团委综合个人定量自评、考评小组评议、各对接单位学生(团)干部民主评议情况对团属班主任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统计。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达70分以上者为考核合格。
2.校团委严格按照考核规则对团属班主任的工作进行考核,在考核结束后,将团属班主任考核结果汇总,根据排名拟定出本学年本单位优秀团属班主任名单。团属班主任优秀人数名额不超过本单位本学年团属班主任核定量的10%,同时原则上考核分数应达到90分及以上。
3.团属班主任因个人原因请假三个月以内的,考核按实际担任团属班主任天数进行评价,考核合格者发放聘书,根据实际开展工作天数核算课时补贴,但本学年团属班主任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请假三个月(含)以上者,不纳入考核,不发放聘书及课时补贴,原则上原岗位需另行选派团属班主任担任。
4.考核表格以学生处所制团属班主任工作日志为准。
四、其它
1.本细则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团属班主任工作管理细则》团委〔2019〕5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