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委〔2022〕54号-关于黄惠玲同志主持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公共治理学院委员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陈忱  2022-09-23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关于同意黄惠玲同志主持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公共治理学院委员会工作的批复》(团委〔2022〕51号)与《关于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公共治理学院委员会委员黄惠玲同志主持工作的报告》,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召开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公共治理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领导班子前,由副书记黄惠玲同志主持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公共治理学院委员会工作。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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