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委〔2022〕53号-关于徐艳梅同志任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委员会代理书记的通知

    发布人: 陈忱  2022-09-23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二级团组织:

    根据《关于丁建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广新党组发〔2022〕41号)、《关于同意徐艳梅同志为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信息科学学院委员会代理书记候选人的批复》(团委〔2022〕45号)、《关于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信息科学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及《关于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信息科学学院委员会更名的通知》(广新团委发〔2022〕6号),经校团委研究决定:

    在召开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领导班子前,由徐艳梅同志任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委员会代理书记,丘丽琼同志不再担任书记一职。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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