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委〔2021〕41号关于组织参加广州新华学院2020-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的通知

    发布人: 陈忱  2021-05-25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二级团组织、各学生组织:

    为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切实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我校广大团员勇立时代潮头,争做时代先锋,校团委决定召开共青团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表彰2020-2021年度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14:30

    (二)地点:东莞校区定静楼①F403

    二、参会人员

    学校领导,校党委委员,校团委全体专职团干部,各二级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各二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各学生组织指导老师,获表彰的师生代表,各院系学生代表。

    三、参会要求

    (一)会议重要,请各二级团组织落实好参会人员,并指定好领奖代表负责人与观众代表负责人;

    (二)请教师提前15分钟入场,学生提前30分钟入场,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要随意走动、大声喧哗,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三)为保持大会的严肃性,请上台领奖的学生正装出席,其他参会学生代表须穿白色上衣、深色长裤(裙);

    (四)广州校区师生代表,可乘坐广州-东莞往返校车(13:00在广州校区南门发车前往东莞校区,17:00在东莞校区格物楼②旁停车场发车返回广州校区)。

    四、材料报送

    请于5月21日17:00前将《2020-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参会回执》(附件1)发送至ytw-zzb@zdxh.cn。

    附件1. 2020-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参会回执

    2. 2020-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参会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代章)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黄  琳   联系电话:020-8706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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