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关于同意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委员会增补委员及副书记的批复》(团委〔2020〕32号)及《关于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增补委员、副书记选举结果的报告》,经校团委研究决定:
1.李香香同志任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二任副书记;
2.李姣同志增补为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委员。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