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规范团籍管理工作,团省委于近日印发了《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规范团籍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读、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印发《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规范团籍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31日
(联系人:黄 琳 联系电话:020-8706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