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做好失联团员核查认定和组织处置工作,团省委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失联团员核查认定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读、落实,并于每月25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于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00前将《失联团员核查认定记录表》和《失联团员登记名册》(见附件)纸质版交至团委办公室,电子版(邮件以“XX团委失联团员材料”命名)发送至ytw-zzb@zdxh.cn。
附件: 关于做好失联团员核查认定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联系人:黄 琳 联系电话:020-8706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