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委〔2018〕55号-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 加强和改进基础团务管理工作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 陈忱  2018-12-17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团组织:


    现将《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加强和改进基础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


    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

    加强和改进基础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共青团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团省委结合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实际和广东共青团改革的有关安排,在全团率先建成“智慧团建”系统并已上线运行。在深入总结“智慧团建”系统前期运行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团组织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经团省委研究,并请示团中央同意,现就全面推广应用“智慧团建”系统,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加强和改进基础团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全省统一建设并推广应用“智慧团建”系统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工程。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全面加强、改进和规范团籍信息档案管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团员奖惩信息录入、团内数据统计等基础团务工作,是广东共青团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全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团向基层团组织延伸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团“政治上要严、团干部队伍建设要严、团员队伍建设要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团十八大精神,以“智慧团建”系统为总牵引、总抓手、总阀门,全面加强和改进基础团务管理工作,实现基层团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目标任务。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含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团支部,部队、武警及不对外公开单位的团组织除外)要全部实现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登记,全体共青团员要通过系统按组织隶属关系向所隶属团支部报到,全体共青团干部(含挂职、兼职干部)全部在系统注册登记。自2018年起,团内基础数据统计以“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准,原则上不再安排需要人工核算填报的团内统计工作。全省各级团组织基层团建工作考核,统一以“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作为考核评判的重要依据。


    二、全面推广应用“智慧团建”系统,确保系统全覆盖。

    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部队、武警及不对外公开的单位的团组织除外)必须按组织隶属关系,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登记,确保系统实现对全省所有共青团组织的全覆盖。上级团组织负责在系统创建录入下一级团组织,并向下一级团组织提供登录系统的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对下一级团组织有关负责人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智慧团建”系统负责人(管理员)的教育和管理,保障系统信息数据安全。全省各级团委(团工委、团总支)书记是本级“智慧团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团建工作主体责任,抓实管辖范围内团的组织体系排查工作,理顺各地区各领域团组织的上下级隶属关系,确保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能够全面覆盖管辖范围,准确反映管辖范围内的团组织架构和管理层级。团支部是团组织系统中的最基层单位,团支部书记处在团的基层建设的最前沿,“智慧团建”系统应用中的团员资料审核、组织关系转接、团费交纳等基础团务工作,以及团员组织生活等,团支部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上级团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支部书记的培训。


    三、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全面加强团籍信息管理

    “智慧团建”最核心的基础业务功能是统一管理全省共青团员团籍信息。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范围的所有共青团员(含年满28周岁后仍保留团籍的专职、兼职、挂职团干部,部队、武警及不便对外公开的部门单位的团员和团干部除外)必须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向所隶属的团支部报到。新发展入团的团员,必须在支部大会批准入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向所隶属团支部报到。

    团支部书记是负责组织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登记和审核团员报到申请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本支部全体团员在规定时限向系统报到登记。团员提交报到申请后,团支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到审核。团支部审核团员报到信息时,必须确保团员通过系统所登记提交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团员编号、入团时间、学历信息等与团员档案所登记信息一致。

    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登记并经所在团支部审核确认团员身份后,系统所登记团籍信息永久保存,不可删除。团员因各种原因退团、脱团,或被开除团籍,其所在团支部应按团章和团内有关制度的规定,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团组织审批同意后,方可通过系统进行对应的退团、脱团、开除团籍等操作。


    四、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全面规范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团章规定,团员从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团员组织关系管理一般以团员所在的学习工作单位团组织为主。学习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常住)的村(社区)团组织。

    自2018年起,团员在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范围内的团组织(部队、武警及不对外公开的单位的团组织除外)转接组织关系,统一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办理,不再需要团组织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不得以团员无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或未提供团籍档案资料等为由,拒绝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办理和审核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要认真了解掌握团员去向,根据团员学习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严格审核确认。

    团员组织关系从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的团组织转接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金融系统(含央行,银保监和证监,工、农、建、中、交通、招商、中信、广发等商业银行,人保、人寿等保险公司等)、铁道系统、民航系统、部队和武警等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范围,应由原所在团组织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向转入地团组织报到,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组织关系转接到系统设立的“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的团组织”。

    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金融系统(含央行,银保监和证监,工、农、建、中、交通、招商、中信、广发等商业银行,人保、人寿等保险公司等)、铁道系统、民航系统、部队和武警等地区和单位的团组织转来广东的团员,凭原所在团组织开具的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向广东团组织报到。负责接收的团组织必须认真核查拟接收团员的档案(凡2017年以后发展入团的,必须有团中央统一分配的入团编号,没有编号的原则上不承认团籍),确认其团员身份后方可接收团组织关系。团员必须积极配合团组织做好档案核查工作,主动提供团员档案等资料。团支部正式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后,须通知团员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向所隶属团支部报到。


    五、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全面开展线上收缴团费工作,规范团费交纳使用的管理

    自2018年9月起,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部队、武警及不对外公开的单位的团组织除外)统一依托“智慧团建”系统,通过线上支付手段,进行团费收缴工作。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各级团组织留存团费、使用团费和管理团费等事宜,统一按团中央的有关规定和《广东共青团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实施细则》(团粤发〔2018〕15号)执行。


    六、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团员奖惩信息,全面准确记录团员成长发展轨迹

    团员奖惩信息是记录团员成长发展轨迹,更加全面准确反映团员先进性的重要信息,是基层团组织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智慧团建”系统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团员奖惩信息录入,应按照“谁颁发(施行)谁负责”的原则处理,由颁发表彰奖励(施行的纪律处分)的团组织负责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各级团组织联合其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的表彰奖励(施行的纪律处分)信息录入由本级团组织负责录入。团员奖惩信息录入务必要全面、准确、严肃,严禁弄虚做假。各级团组织录入团员奖惩信息的时间要求自授奖/处分文件颁发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


    七、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创新团员证制度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后,系统将自动为团员生成电子版本团员证,包含团员的个人身份信息、入团时间、入团编号、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团费交纳记录、奖惩记录、团员教育评议记录、团员年度注册记录、团员志愿服务时数等内容。团员可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团员证,团组织可不再向已经在系统报到的团员颁发旧式团员证。团员转往非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管辖的团组织,可凭“智慧团建”系统生成的团员证作为团员身份证明。部队、武警及不对外公开单位的团组织和团员应按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团员证。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全省各级团委特别是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各系统各领域团工委、高校和中学团委,要把推广应用“智慧团建”系统作为推动促进基层团建的重要抓手,层层压实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的工作责任,定期开展“智慧团建”工作业务的督导,团省委将不定期督查抽查各级团组织推广应用“智慧团建”的情况,对工作不严不实的团组织将严肃问责。

    (二)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团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智慧团建”系统是新时期基础团务工作改革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全省各级团组织要以“智慧团建”系统推广应用为契机,要通过培训班等形式,全面加强对“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员、团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各级团委团务工作负责人的团务和系统操作业务培训,全面加强团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可靠、业务扎实的团务工作者队伍。

    (三)坚持问题导向,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对“智慧团建”系统全面推广应用后暴露出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要及时解决。要聚焦空心团委(团支部)、无团干团支部、团员意识淡薄等问题,及时调整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优配强团支部书记,规范团内组织生活,规范组织关系转接和团费收缴,促进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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