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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团〔2016〕36号】任职通知
发布人: editor_tw 2016-11-06 发表在:
通知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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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团总支:
收《关于资源与城乡规划系增补团总支副书记的请示》,经团委研究决定:
同意闫超同志任资源与城乡规划系团总支副书记,任期自2016年9月7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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