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设置二级学院(直属系)党群组织的试行办法>的通知》(中新党〔2016〕37号)及《关于成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党总支等的通知》(中新党〔2016〕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团的基础组织建设,明确校内各级团组织的关系。
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对原所属二级团组织作出以下调整:
撤销中国语言文学系团总支,成立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委员会;
撤销外国语言文学系团总支,成立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撤销管理学系团总支,成立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撤销法律学系团总支,成立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委员会;
撤销信息科学系团总支,成立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信息科学学院委员会;
撤销药学系团总支,成立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药学系委员会;
撤销医学系团总支,成立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
撤销经济与贸易系团总支,成立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委员会;
撤销公共管理学系团总支,成立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公共管理学系委员会;
撤销艺术设计学系团总支,成立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艺术设计学系委员会;
撤销财务与会计系团总支,成立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委员会;
撤销资源与城乡规划系团总支,成立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资源与城乡规划系委员会;
成立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医学科学技术学科委员会,下设生物医学工程系团总支、资讯管理系、康复医学系及听力与言语科学系联合团总支。
请各院系团委根据工作安排尽快召开团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