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选拔参加广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editor_tw  2014-04-01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系团总支: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粤教体函〔2014〕7号)部署,我院团委定于2014年3月至6月举办选拔参加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我的中国梦 Show Now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对艺术的创新与追求;展示当代大学生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优秀的艺术才华和勇于创新的精神。

    二、 活动地点: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三、 参赛对象: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四、 项目和形式

    展演活动的项目为艺术表演。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五、 节目类别及要求

    (一)声乐节目:

    1、合唱:①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

    ②每支合唱队可演唱2首歌曲(其中至少1首中国作品),共计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2、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重唱:含伴奏不超过5人,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1、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2、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1、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2、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短剧、小品、戏剧、音乐剧,歌舞剧等,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六、活动流程及时间安排

    1、报名

    时间:3月至4月9日止。

    方式:摊位宣传点填表报名或在艺术展演QQ群:343019205群共享中下载,截止日期(4月9日)前将报名表发至ytw-yszx@zdxh.cn 注:节目负责人须加艺术展演QQ群,该群将公布筛选结果,初、复赛信息。

    2、初赛

    广州校区:4月27日,行政楼舞蹈室。

    东莞校区:4月25日,饭堂三楼舞蹈室。

    3、复赛:5月23日,饭堂三楼舞蹈室(东莞校区)

    4、优秀队伍推荐参加省赛

    七、联系方式

    广州校区: 张仕钦 电话:13560379480 邮箱:877179591@qq.com

    东莞校区:彭伟林 电话:18025173565 邮箱:370536159@qq.com

    附件:第四届大艺展“我的中国梦show now“节目申请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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