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团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召开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经校团委研究,原则上同意召开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请务必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做好大会组织工作,确保大会各项议程的顺利实现。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