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委〔2018〕20号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editor_tw  2018-06-14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团委:

    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关系转出办理程序

    除暂缓就业且户籍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团员外,其余2018届毕业生团员都需按要求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团委自行安排时间开展本单位团员组织关系转出的有关事宜。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之前,须认真检查是否存在已交团费但没有注册的团员,予以补盖注册章。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页填写团员转出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院(系)团委公章;

    2.团员档案须装入学生档案一并寄出,团员证及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予毕业生团员本人携带;

    3.遗失团籍、团员证的团员需补办后方可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原则上不接收毕业班团员个人提交的补办申请,如需补办,以单位为形式上交附件2;

    4.暂缓就业毕业生需收集好团员信息,以单位的形式上交附件3;

    5.2018年使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详细操作说明请看附件1。

    二、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管理

    暂缓就业毕业生的团员组织关系可以暂时保留在所属院(系)团委,暂缓期满(两年)应及时转出。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在暂缓期间要履行定期缴纳团费、参与团组织生活等有关团员的责任、义务。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团委要严格按照团员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对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团委按需填写好以下材料,于6月22日17:00前交至两校区团委办公室:

    1.附件2、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由二级学院(直属系)团委存档,一份交校团委存档);

    2.团籍、团员证补办工本费用(团员证10元/本,团籍5元/本)。

    联 系 人:刘嘉会、吴卓欢

    联系电话:0769-82676842

    下载邮箱:zdxhtw@163.com

    邮箱密码:zdxhtw123

    附件:1.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性指引

    2.补办团籍、团员证信息统计表

    3.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信息统计表

    4.共青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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