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逢盛世,奋斗正当时。在广州新华学院的校园里,有这样一位青年,她以实践为犁、向善为壤为指引,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学业成长的赛道上奋力奔跑,用脚步丈量责任,用行动传递温暖,生动诠释新时代青年的社会担当。今天,让我们一同走近刘琳,聆听这位 “社会实践好青年” 的青春故事。
刘琳,共青团员,资源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3 级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任职情况: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班级组织委员、学院党支部职能组工作人员,曾任校级学生处学生助理、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所获荣誉:国家级别奖学金;广东省二星级志愿者;校级 “百千万工程优秀个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百名志愿者”、“三好学生”(2023、2024 学年)、第十六届大学生外包服务创新创业大赛校二等奖;院级 “团委优秀工作人员”、乡村规划方案竞赛一等奖、公司组建与团队建设创新创业项目商业策划赛二等奖、第八届地理科学展示大赛三等奖等。

图一:刘琳个人照片
初心如炬,思想引领实践路
思想是社会实践的根基,信念是践行担当的灯塔。自入学以来,刘琳始终将 “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作为成长底色,深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主动参与党日活动、“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等各类理论实践,用理论清醒筑牢实践自觉。
出于对党的无限崇敬与向往,她早早提交入党申请书,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经党组织培养考察,现已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2024年6月至今,她担任学院党支部职能组工作人员,协助整理党建资料、落实理论学习安排,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助力学院党建工作规范化推进,获评学校 “优秀共青团员”“学院优秀工作人员”,用思想淬炼为社会实践注入不竭动力。

图二:刘琳学习参观红色展馆照片
躬身实践,志愿服务显担当
“用行动传递温暖,用责任诠释担当”是刘琳的实践信条。作为一名深耕一线的青年志愿者,她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超600小时,用脚步丈量责任边界,用汗水书写奉献篇章,先后获评广东省二星级志愿者、广州新华学院“优秀百名志愿者”,成为校园里名副其实的“暖心使者”。
在广州新华学院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中,她结合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知识,深入乡村开展调研,走遍田间地头了解产业发展痛点与村民生活需求,创新性提出“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应急逃生路线优化”等5条合理化建议,为乡村可持续发展注入青年智慧,凭借扎实的实践成效获评校级“百千万工程优秀个人”。校园迎新季,她连续两年坚守报到点,为新生答疑解惑、搬运行李,累计服务新生及家长800余人次,还主动参与非机动车管理、机动车规范摆放、校园美化等工作。日常积极参与社区敬老、爱护小动物、环保宣传等志愿活动,用点滴行动让温暖传递到每个角落。

图三:刘琳参与非机动车管理志愿服务照片

图四:刘琳(左一)参与百千万工程社会实践活动照片
以学促干,岗位历练强本领
学生工作是刘琳践行社会实践理念的重要平台。从学院组织部干事到学生会执行主席,从校级学生处助理到班级组织委员,她在多个岗位上锤炼统筹协调能力,将“服务他人、奉献集体”的实践精神融入日常工作。
2023年9月至2025年11月,她兼任校级学生处学生助理,接待学生咨询1000余人次,整理奖助勤贷等资料2000余份,协助完成学校20周年校庆、新生入学教育等重大活动的统筹保障,用耐心细致的服务解决师生急难愁盼。2025年9月担任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后,她严谨配合校会完成换届工作,并响应校会号召,完成新生引路-学风建设等活动;作为班级组织委员,她按时提醒团员缴纳团费、动员大家参与班级活动,扎实衔接团务与班级事务。

图五:刘琳参与学生工作照片
知行合一,学业实践双赋能
“只有扎实掌握专业知识,才能让社会实践更有深度”。刘琳始终牢记学生本职,在繁忙的实践与工作中合理规划时间,实现学业与实践的双向赋能。2024 学年,年级综合测评排名第9(共 55 人),无不及格科目,凭借扎实的学业表现斩获奖学金。
同时,她将专业所学与实践创新深度融合,积极参与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项目,与团队成员深耕专业领域,反复打磨参赛作品,先后荣获第十六届大学生外包服务创新创业大赛校二等奖、公司组建与团队建设创新创业项目商业策划赛二等奖、第八届地理科学展示大赛三等奖、乡村规划方案竞赛一等奖,在以赛促学中提升实践能力,让专业知识成为服务社会的“硬支撑”。

图六:书影寻踪学习打卡照片
青春因实践而精彩,人生因奉献而厚重。从乡村调研的践行者到校园志愿的先锋,从学生工作的服务者到学业竞赛的奋进者,刘琳始终以“社会实践好青年”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脚步践行初心,用行动诠释担当。未来她将秉持对社会的热忱、对专业的坚守,在志愿与实践路上步履不停,以青春力量书写新华学子的责任与担当,努力成为“知行合一、甘于奉献”的新时代青年。
文:刘琳
图:刘琳、校团委宣传部
编辑:陈梓丹、刘嘉琳
初审:张淑怡
复审:郑潇、陈绮汶
终审: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