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4〕22号
关于董甜甜同志主持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
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工作的任职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关于同意董甜甜同志主持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工作的批复》(团委〔2024〕19号)及《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关于选举董甜甜同志主持外院团委工作的报告》,经校团委研究决定:
在召开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领导班子前,由董甜甜同志主持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工作,李水清同志不再担任书记一职。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主动公开 2024年4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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