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4〕19号
关于同意董甜甜同志主持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工作的批复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关于副书记主持工作的请示》已悉知。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你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2.同意你委提出由副书记董甜甜同志主持工作。
请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校团委的指导下抓好内部建设,确保本组织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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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主动公开 2024年4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