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4〕13号
关于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副书记的任职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关于同意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增补副书记的批复》(团委〔2024〕8号)及《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增补副书记选举结果的报告》,经校团委研究决定:
温小婷同志任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副书记。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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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主动公开 2024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