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4〕1号
关于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委员会副书记的任职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关于同意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委员会增补副书记的批复》(团委〔2023〕100号)及《关于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委员会增补张茜若同志为团委副书记结果的报告》,经校团委研究决定:
张茜若同志任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委员会副书记。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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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主动公开 2024年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