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新团委发〔2023〕15号-关于召开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团委请示,报校党委、团省委批准,决定于2023年12月3日在东莞校区召开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会任务
全面总结上一届团代会以来的工作情况,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以评促建、以评促强,做深做实产、教、研、学、创融合,着力构建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动学校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讨论部署新一届团委工作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选举产生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届委员会。
二、 大会日程
(一)预备会议
时间:8:10-8:50,
地点:东莞校区定静楼①F203。
(二)代表合影
时间:9:00-9:20,
地点:东莞校区定静楼①C栋一楼。
(三)第一次全体会议
时间:9:30-10:30,
地点:东莞校区定静楼①F203。
(四)第二次全体会议
时间:10:30-12:30,
地点:东莞校区定静楼①F203。
(五)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时间:14:30-16:00,
地点: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08。
三、大会主要议程
(一)审议上一届团委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届委员会。
四、参会人员
嘉宾、学校领导、学校党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团学组织代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团代会是我校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通过团代会的召开,进一步凝心聚力、深化改革,多措并举推动学校共青团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位居同类民办学校前列的、新时代高校共青团事业奋力谱写新篇章。
(二)认真组织
1.各单位要引导全体代表深化对代表身份的认识,积极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持饱满的政治热情,在大会主席团的统一领导下,同心协力,努力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2.全体代表应着正装、佩戴团徽和会议证件。
3.全体代表务必提前于7:50前入场完毕,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指定座位就座。
4.全体代表应遵守大会各项规定,如有迟到、早退、缺席等,将作纪律通报。
5.代表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递交《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请假条》(附件),经代表团团长同意后,在会议召开前两个工作日报学校团委批准(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215,广州校区:行政办公楼202)。
附件: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请假条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联系人:黄 琳
联系方式:020-8706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