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委〔2023〕91号-关于征集广州新华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提案的通知

    发布人: 李丹琳  2023-11-25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团委〔2023〕91号-关于征集广州新华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提案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学生会:

    为助力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校园交通安全。学校于11月10日召开了“专项治理电动自行车工作协调会”,根据会议有关精神,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治理的专项提案大赛,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领青年学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青年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校园环境美化、基础设施建设等为提案工作重点,将提案与校园热点、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专业知识进行有机结合,帮助广大学生提高实践调研能力,增进对学校相关制度的了解,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使提案制度落到实处。

    二、活动主题

    筑牢安全意识,共建平安校园

    三、活动对象

    广州新华学院全体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中下旬

    五、活动内容

    团队需从我校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以上牌管理、行驶管理、停放及充电管理、违规处置为出发点,针对校园内出现的电动自行车使用风险及不规范点进行调研,从而构建安定有序的校园环境,营造安全、宁静的校园氛围,推动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规范化。

    六、活动形式

    为了助力校园交通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请院(系)学生会(未成立二级院(系)学生会的由二级院(系)团组织举办)面向所在单位学生征集、推荐不少于1份提案。于2023年12月12日前上交调研报告及现场展评材料,最终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围作品进行审核、评定。(广州校区不作申报提案要求)

    七、时间推进

    (一)宣传活动

    时间:11月20日—11月25日

    形式:院(系)自行向学生进行宣传。

    (二)团队组建及选题

    时间:11月20日—11月30日

    1.以团队(不多于4人)的形式报名,需指定1名学生作为该团队队长,并于报名表中标明。队长要求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与组织能力,完成队伍统筹工作以及联系工作。

    2.团队队员之间需要有明确的分工(允许跨院(系)跨专业组队,但报名时要选择报具体学院的参赛队伍)。

    3.各团队必须根据以上活动内容进行项目调研,认真筹备。

    (三)初选阶段

    时间:12月01日—12月06日

    1.团队于规定时间提交广州新华学院提案大赛申报表、另附200字的选题描述(纸质版与电子版)发送至各院(系)指定邮箱。

    2.据上交申报表内容院(系)提案小组进行初步筛选,通过初选队伍进行入围阶段。

    (四)入围阶段

    时间:12月07日—12月12日

    各院(系)团队入围作品准备时间12月07日—12月12日(12月12日中午12点为作品上交截止时间)。

    各入围队伍在提案中需要对选取的内容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做出解决方案及预期成果。

    提交电子版文件(其中需包括PPT、提案报告,也可另外附加其他形式,如情景模拟剧本、微视频等,会根据现场表现酌情加分)和纸质版文件,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gzxhxshjjb@foxmail.com。

    (五)最终评比

    时间:12月中下旬

    将入围阶段中选出的提案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围作品进行审核、评定,选出优质提案若干。提案内容最终被学校采纳的作品另外设立优秀提案采纳奖(具体奖项名数依据被学校采纳作品个数决定)。

    (六)提案采纳

    比赛过程所得出提案由校学生会及提案小组进行整理规整,由校学生会及提案小组负责上交至学校,并由校学生会及提案小组定期对提案进行跟进。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二级团委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引导学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鼓励同学积极报名参加本活动,共同为我校学子搭建起畅说心声的活动平台。

    (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

    为进一步提升本活动的校园影响力及学生参与度,各二级团委需利用现有宣传渠道,集中力量做好活动动员工作,为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附件:广州新华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治理提案申报书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

    (联系人:刘佳兴、李照钰,

    联系电话:0769-82676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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