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委〔2023〕76号-关于开展2023年“展翅计划”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李丹琳  2023-11-01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团委〔2023〕76号-关于开展2023年“展翅计划”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部署,满足大学生实习需求,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校团委于2023年1月-10月开展了“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为树立青年实习生当中的优秀典型,鼓励和促进更多学生积极参与到就业创业工作中,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展翅计划”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为推动检验我校2023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开展成果,进一步引导广大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到实习岗位和社会实践中,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展翅计划”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23日

    三、参评对象

    参与2023年度“展翅计划”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方式:填写问卷星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

    五、参评要求

    (一)参评者需按要求提交齐全实习生个人实习材料。

    (二)参评者需制作一段5min内的个人实习经历展示视频(录屏),并将压缩文件以“院系+年级专业+姓名+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视频”命名,发送至邮箱:zdxhxtwcxcy@163.com.

    视频要求:

    1.视频需为PPT录屏,录屏可自愿选择是否出镜;PPT需包含本人在实习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工作经历和工作收获等;视频内可自愿选择是否插入实习期间的照片或视频。

    2.参与评选的视频时长要求5min以内,超时将予以扣分。

    3.提交参评的视频格式为MP4,视频大小不得超过200M。

    4.参与评选的视频要求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知识产权;不得剽窃或抄袭;使用音频、音乐时,未经授权,不得篡改歌词、曲调;若发现有抄袭他人作品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5.参评者一经投稿,则表示授权主办方可将参赛作品用于公开展示和案例教学;获奖作品著作权为作者与活动主办方共享,活动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公开发表、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活动结束后,参赛者方可在个人社交媒体播出、推送其参赛作品。

    六、评选规则

    以实习生综合竞争力的“四个维度”进行评选。

    (一)表现力、影响力:50%

    1.根据视频评分。

    2.评分规则:

    (1)视频以实习生实习工作的各方面的表现丰富度为评分标准。(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工作对自身的提升;所从事的工作对他人带来的积极影响,如:“我为群众办实事”)。

    (2)得分构成:教师评分(60%)+校团委学生代表评分(40%)

    (二)总结力、思考力:50%

    1.根据参与评选的实习生所提交的实习报告评分。(主要以实习生的工作总结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工作经验获得与反思等为评分标准)。

    2.得分构成:教师评分(60%)+校团委学生代表评分(40%)

    七、活动流程

    (一)报名阶段:

    2023年11月2日至11月8日

    (二)评选阶段:

    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三)评选结果公示阶段:

    2023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

    八、奖项设置

    参加2023年暑期“展翅计划”实际参与的实习生人数中,评选出8%至10%的实习生作为优秀实习生并颁发获奖证书。

    九、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梦华、郭紫妍;

    联系电话:0769-82676842,13048010092;

    邮箱:zdxhxtwcxcy@163.com.

    十、报名表及咨询群


    报名表

    咨询群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

上一篇:团委〔2023〕78号-关于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任职的通知
下一篇:团委〔2023〕74号-关于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委员会副书记任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