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新团委发〔2023〕12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华好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示我校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通过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校团委计划开展2023年度“新华好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奋斗正当时
二、评选对象
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良,个人事迹突出的广州新华学院在校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场坚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排名前50%,所有科目无不及格),无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三)主动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在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的“青年大学习”中(共32期),参学率达到80%以上。
(四)在爱岗敬业、社会实践(含志愿公益、基层建功)、自主创业、多才多艺、自强不息、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当代大学生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大学时期。
(六)已获得往届“新华好青年”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新华好青年”入围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
四、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所在单位推荐、校团委初选、评审团复审、终审展评会四个环节进行,最终推选出10名事迹突出、感染力强、根植基层的2023年度“新华好青年”。
(一)所在单位推荐
各二级团组织、校级学生组织根据本单位情况,组织开展本单位好青年遴选活动,经过公示后报送至校团委,每个类别推荐至少一名好青年候选人。
(二)校团委初选
由校团委组织学生代表评审团,根据候选人提交的事迹材料,评选出30名好青年候选人(各类别不限定人数,具体名单根据本年度参评情况确定)。
(三)评审团复审
由校团委、学生处、二级团组织组成复审评审团,对候选人事迹展示情况进行评分,选出15名好青年候选人进入终审展评。
(四)终审展评会
1.影响力评分:在展评会开始之前,好青年候选人通过校团委“视频号”平台发布参选宣言,校团委微信平台进行同步宣传。“视频号”、微信平台推文点赞数折算为个人影响力分数,占总分5%。
2.展示评分:由校团委、学生处、各二级团组织代表组成评审团,对好青年事迹展示进行评分,分值占总分的95%。
最终评选出2023年度“新华好青年”10名,2023年度“新华好青年”入围奖5名。
五、报名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地点
以各二级团组织、校级学生组织为单位上交材料,在11月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宣传部邮箱gzxhxtwxcb@163.com,纸质版交至两校区团委办公室(东莞校区交至格物楼②B215,广州校区交至行政楼202)。
(二)提交材料
1.参选人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蓝底,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5张以上,像素不小于1024*768),青年大学习完成页面截图,以上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
2.《2023年度新华好青年申报表》(附件1)、《2023年度新华好青年评选申报汇总表》(附件2),本单位推选好青年公示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六、联系人
李丹琳(东莞校区),
联系电话:0769-82676842。
附件:
1. 2023年度新华好青年申报表
2. 2023年度新华好青年申报汇总表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