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3〕44号-关于报送共青团2022学年第二学期工作总结和2023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系师生联合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梳理 2022 学年第二学期以来我校各二级团组织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认真做好 2022学年第二学期工作总结,拟定2023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一)起草2022学年第二学期工作总结时,应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我校党政中心工作部署安排和共青团工作主责主业进行总结,要求总结材料内容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要重点反映工作部署、推进落实和所取得成效,力戒空洞无物,所涉及到的数据要务实、准确;内容应简明扼要,篇幅不超过3000字。
总结材料应重点反馈以下内容: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将党史团史学习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
2.深化“灯塔工程”,扎实推进“青年大学习”行动,明确提出“青年大学习”是全体团员的政治必修课,积极推动广大青年学生群体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立足自身实际情况、尝试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创新、调动各支部团员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团员参学率;
3.大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针对人民群众和校内师生重点关切的问题,积极协调各方力量资源,开展“我为青年做件事”实践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推动落实青年民生问题相结合;
4.深化共青团、学生会改革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提升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创新力和大局贡献度;
5.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学生思想政治引领中的主力军作用,以及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组织引领作用。
(二)起草2023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时,主要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我校深化共青团改革和学生会改革总体要求,对标《2023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工作要点》,周密部署我校团学组织党史团史学习教育类活动,结合工作、生活、学习实际用“青言青语”讲好党团故事,结合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部署安排,要求思路清晰、重点明确、措施具体。材料控制在1000字左右。
(三)其他材料
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团组织开展团学活动统计情况
2.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团组织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获奖情况
二、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星期五)18点前;
2.提交方式为:纸质版材料经各二级团组织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交至两校区团委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202、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21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xtwbgshj@163.com。
3.联系人:李丹琳,联系电话:0769-82676842。
附件: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团组织开展团学活动统计表
2.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团组织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获奖统计表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