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委〔2023〕32号-关于做好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陈忱  2023-05-30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二级团组织、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系师生联合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团委申请,报校党委、团省委批准,决定于2023年6月中下旬在东莞校区召开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这次大会是全校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认真把握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要求,突出体现近年来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的新成效,认真做好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为顺利召开大会提供重要组织保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主要任务

    全面总结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情况,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以评促建、以评促强,做深做实产、教、研、学、创融合,着力构建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动学校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讨论部署新一届团委工作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选举产生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届委员会。

    二、大会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届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的分配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结合我校实际,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拟定为170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级团组织基层团支部数量、团员人数以及工作需要统筹确定。各选举单位应按照《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的名额,选举产生代表。

    四、代表的条件

    代表应是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及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和共产党员),且是其中的优秀分子,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使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密切联系青年,热忱服务青年,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积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

    (三)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团章团纪,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四)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学习成绩。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脚踏实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励志勤学,敏于求知,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宣传团的主张,知青少年、懂青少年、爱青少年,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青年群众工作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五、代表结构

    (一)为增强团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和一线团干部、团员的比例要求不低于70%。

    (二)各选举单位原则上要确保代表候选人人选平均年龄不超过30岁,25岁以下的一般不少于30%,女代表候选人人选不少于25%。

    六、代表产生程序

    团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主要产生程序为:

    (一)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2023年5月23日-5月26日)。

    各选举单位按照代表名额、条件和结构要求等,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要在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的基础上,自下而上从基层团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探索通过团员大会/团的代表大会/团的代表会议,让普通团员直接参与到团代表推选工作中。

    (二)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2023年5月27日-5月30日)。

    各选举单位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大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审批,并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各选举单位务必于2023年5月30日前上报《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附件2)。

    (三)会议选举(2023年5月31日-6月2日)。

    各选举单位召开团员大会/团的代表大会/团的代表会议,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投票确定参加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人选。在代表选举工作中要以适当方式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选举结束后要及时撰写《关于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报告》(附件3)、《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名册》(附件4),于2023年6月2日前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出席本次团代会的正式代表,应在6月2日前选出。

    七、工作要求

    (一)各选举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选举工作,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有关情况,加强与基层团支部的协调沟通。在选举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团内民主程序,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团内民主。

    (二)严格按照程序逐级推选团代表,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审核把关,确保选出的代表符合要求。

    (三)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广泛进行组织发动,教育团员、团干部正确对待选举工作,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充分宣传代表产生过程中的新做法新举措,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各材料的填写应严格按照《名册栏目填写说明》(附件5)指引。

    八、材料上交

    以二级团组织/直属团支部为单位提交审核,纸质版交至两校区团委办公室(广州校区:行政办公楼202,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215),电子版应将材料与邮件标题同时以“(xx选举单位)第一次团代会代表材料”命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gzxhxtwzzb@163.com。

    附件:

    1.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3.关于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报告

    4.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名册

    5.名册栏目填写说明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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