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委〔2023〕17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陈忱  2023-04-05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二级团组织、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系师生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觉走、建功新时代,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指导,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联合举办“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活动信息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23年3月至9月

    二、 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三、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四、 奖励设置(全广东省)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1名,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92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五、 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做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洽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洽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名额分配

    1.广东省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四个类别名额共71个,由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在校生人数超过3万人的高校团委择优推荐不多于2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其他高校团委择优推荐1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团省委。

    2.广东省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21个,由各地市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产生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提出意见后经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产生,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七、 工作安排

    请各二级团组织、校级学生组织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一名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2023年4月24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报名表(附件2)报送至校团委宣传部邮箱gzxhxtwxcb@163.com,纸质版报送至两校区团委办公室。

    附件:

    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联系人:陈忱,

    联系电话: 076982676842)

上一篇:团委〔2023〕18号-关于举办广州新华学院第六期“青马100”学生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篇: 团委〔2023〕14号 - 关于开展第四届配音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