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委〔2022〕50号关于开展广州新华学院第五届“美化校园行动”的通知

    发布人: 陈忱  2022-09-20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二级团组织:

    为积极响应“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学生树立“以劳为美”的意识,培养学生勤俭、奋斗、奉献的劳动精神,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在躬行实践中树立正确的劳动观。校团委统筹穗莞两校区拟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开展以“美化新华始于心,践于行”为主题的美化校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化新华始于心,践于行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其中不包括2023年1、2月)

     

    三、参与人员

    广州新华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四、活动责任区域及单位

    美化校园行动以义务劳动为载体,将两校区内教学区、生活区划分为19块区域(详见附件1)。其中广州校区7块区域,东莞校区12块区域,各责任单位以包干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五、第五届美化校园行动工作单位

    (一)由五个志愿服务队分别组成两校区工作组(详见附件5):第五届美化校园行动东莞校区工作组第五届美化校园行动广州校区工作组

    (二)校团委实践部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成立:第五届美化校园行动监察小组

     

    六、活动推进

    (一)2022年9月下旬

    各责任单位于9月26日(周五)24:00前提交第五届美化校园行动活动方案。方案控制在1500字以内,主要包括活动开展形式、开展时间、对象、频率、特色亮点、预期育人成效等方面。


    (二)2022年10月上旬至2023年7月上旬

    1.各责任单位于10月1日正式开展美化校园行动,负责管理改善相应责任区域的环境。活动持续7个月,其中2023年1、2月不作为活动时间,并于2023年6月30日正式结束。

    2.活动开展期间,各责任单位每月需上交不少于100字的活动感想以及不少于五张1M以上、10M以下的活动高清照片,照片内容需包含过程照、成果照,每张照片需以15字以下简述照片内容的文字进行备注命名(复习月除外)。

    3.各责任单位每月选派1名代表(固定代表)参与评分,与两校区工作组及青指监察小组共同展开对各责任单位美化校园行动成果的检验,根据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对各区域进行评分,评比结果以通知的形式予以公示。

    4.“校园最美一角”线上评比将于2023年6月中旬开始,评比形式为投票进行,评选时间持续三天,评比面向全校师生。

    5.“美化校园优秀志愿者”评比将于2023年7月上旬开展,评比面向所有参加美化校园行动的志愿者,由各责任单位初步进行人员筛选,推荐出相应人数的优秀志愿者,再由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选出最终的“美化校园优秀志愿者”

    6.校团委于2023年7月结合一学年的美化校园行动结果进行综合测评。

    (三)2023年9月上旬

    总评结束后将进行奖项认定,经费支持以报销形式发放,各责任单位需保留并上交合格发票,发票内容包含却不仅限于第五届美化校园行动所花费开销,等待通知进行统一报销。

     

    七、经费支持

    (一)广州校区活动设示范项目1项,经费支持为600元;精品项目1项,经费支持为500元;培育项目2项,经费支持为400元;扶持项目3项,经费支持为300元。东莞校区活动设示范项目1项,经费支持为600元;精品项目2项,经费支持为500元;培育项目3项,经费支持为400元;扶持项目6项,经费支持为300元。

    (二)各责任单位依据本单位所获经费支持上限于2023年9月中旬前到财务处报账。

     

    八、活动要求

    (一)参与人员须听从活动组织者统一调度,并积极配合活动的开展。

    (二)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活动开展期间应穿着本志愿队志愿者服。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能以任何理由损坏垃圾桶、标识牌等公共设施。

     

    九、材料报送

    各责任单位将美化校园行动活动方案、本月活动材料,分别于9月26日和每月结束3个工作日前发送至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邮箱 ugzxhzyz@163.com(详见附件4)。


    附件:1.活动责任区域划分图

    2.美化校园行动工作范畴

    3.美化校园行动评分细则

    4.美化校园行动材料报送内容

    5.第五届美化校园行动两校区工作组安排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

    (联系人:刘佳兴  

    联系电话:0769-82676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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