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关于选聘学生副书记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深化共青团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充实我校共青团工作力量,给我校学生提供社会实践锻炼机会,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竞争力,校团委决定选聘一名学生副书记协助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协调校团委广州校区各部门开展工作;
2.协助处理老师交代的其他工作。
二、选聘对象及人数
1.选聘对象:我校广州校区2019级全日制在籍在册学生
2.选聘人数:1名
三、选聘对象、条件及方式
1.有信仰、讲政治、重品德、争先锋、守纪律;
2.工作本领过硬,恪尽职守,有责任、有担当;
3.具有较好的文书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灵活应变能力;
4.综合测评成绩在年(班)级前30%,无不及格科目;
5.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6.每周可累计到岗三天以上,实习期为一学期;
7.有党团工作、学生工作等相关干部经历;
8.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四、福利待遇
1.按照学校实习生管理相关办法发放工作补贴;
2.考核合格后由校团委出具实习证明;
3.其他相关福利。
五、材料提交
1.提交材料:《校团委学生副书记报名表》(附件1);
2.提交方式:电子版于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ytw-zzb@zdxh.cn,纸质版于2月21日前交至广州校区校团委办公室(行政办公楼202)。
附件:校团委学生副书记报名表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
(联系人:黄 琳
联系方式:020-8706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