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委〔2021〕43号-关于表彰广州新华学院2020-2021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发布人: 陈忱  2021-05-24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二级团组织:

    我校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团学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与校团委的引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推动团学组织深化改革、强化青年思想引领、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展现出青春活力。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各级团学组织奋发有为、再创佳绩,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共青团评优工作。

    由个人和集体申报,经学校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评审委员会审核,择优确定了先进集体17个,优秀个人612人。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授予会计学院团委等3个二级团委(团总支)2020-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荣誉称号;

    授予2020级商务英语专业C班团支部等14个团支部2020-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授予丘丽琼等5位同志2020-2021年度“优秀专(兼)职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江小欣等16位同学2020-2021年度“优秀团支部书记”荣誉称号;

    授予杨悦等106位同学2020-2021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授予万嘉瑜等485位同学2020-2021年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共同谱写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篇章!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2020-2021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表彰名单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代章)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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