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转设为广州新华学院。根据《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关于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更名等有关工作的批复》(广新党发〔2021〕10号),学校党委同意“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更名为“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学校党政中心工作,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对二级团组织名称作出以下变更: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学院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信息科学学院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信息科学学院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药学院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药学院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公共治理学院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公共治理学院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会计学院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资源与城乡规划系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资源与城乡规划系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健康学院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健康学院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康复系、听力系联合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康复系、听力系联合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音乐系总支部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音乐系总支部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体育系总支部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体育系总支部委员会”;
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新华学院机关总支总委员会”。
各二级团组织隶属关系不变。请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等规定,做好团组织的各项工作。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代章)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