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引领团员青年创先争优,拼博进取,进一步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根据《关于印发<广州新华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广新党发〔2021〕18号)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拟表彰一批在共青团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贡献青春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现对开展2020-2021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初评
(一)程序
二级团组织成立共青团评优工作专项小组,由所在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二级团委(团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学生辅导员、班级团支书、党章学习小组学生负责人以及学生代表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共青团评优初评工作,并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评审时间
即日起至4月29日。
(三)材料报送
1.请以二级团组织为单位,于2021年4月29日17:00前报送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广州:办公楼202;东莞:格物楼②B215),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邮箱:ytw-zzb@zdxh.cn(请将文件名与邮件标题命名为“XX单位共青团工作评优文件”)。
2.报送内容(纸质版、电子版):
(1)广州新华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1)
(2)广州新华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2)
(3)广州新华学院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表(附件3)
(4)广州新华学院优秀专(兼)职团干部申报表(附件4)
(5)广州新华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5)
(6)广州新华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申报表(附件6)
(7)广州新华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7)
3.电子版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集体应建立文件夹,并重命名为“申报奖项+申报材料-申报集体”(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XX团支部);
(2)申报个人应将佐证材料依次整理在同一个word文档里,附在申报表后,并将文件重命名为“申报奖项+申报材料-申报个人姓名”(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材料-XX)。
二、终评
(一)程序
校团委汇总并审核初评结果,报送学校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审议初评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批,由学校发文公布最终评选结果。
(二)评审时间
2021年5月
三、表彰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要求
(一)各级团组织应严格按照要求审核材料,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
(二)申报材料要求准确、客观,不改变表格格式。评选材料一经上交,不作退返处理,各级团组织需做好材料保密保管工作。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广州新华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广州新华学院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4.广州新华学院优秀专(兼)职团干部申报表
5.广州新华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广州新华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申报表
7.广州新华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代章)
2021年4月16日
(联系人:黄 琳,联系电话:020-8706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