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从严治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升基层团的组织力建设,现将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团粤发〔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读,贯彻落实。
附件:转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