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委〔2020〕80号关于印发《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2020年二级院(系)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 陈忱  2021-03-09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二级院(系)团组织:

    现将《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2020年二级院(系)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实施与落实。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01218  

    (联系人:黄 琳 联系方式:020-87065651)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2020年

    二级院(系)团组织书记述职

    评议考核工作方案


    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学校”“全团抓基层的工作要求,推进团学改革再出发,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科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团在各级团组织落实落细,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特制定二级院(系)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周期及对象

    (一)考核周期:2020年全年

    (二)考核对象:各二级院(系)团组织书记

    二、考核内容

    (一)述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

    1.思想引领工作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团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专题学习;“灯塔工程”“青马工程”;各类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执行《关于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进一步加强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的工作指引》;“青年大学习”“团干讲党团课”“网上共青团”等工作落实情况。

    2.组织建设工作

    团代会召开情况;基层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失联团员核查认定和组织处置工作;“三会两制一课”“班团一体化”;“智慧团建”——团员报到、入团志愿书上传、奖惩录入、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各级团组织设置;团员注册志愿者,“推优入党”工作机制;“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落实“广东共青团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工作”等工作落实情况。

    3.共青团改革工作

    党建带团建;明确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为从严治团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完善二级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

    4.学生会改革与学生社团工作

    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情况,主要包括学生会深化改革任务完成和从严指导管理责任履行情况,明确职能定位、改革运行机制、精简机及人员规模、严格遴选条件和程序、规范召开代表大会、坚持从严治会等情况。学生社团挂靠情况及落实《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情况,主要包括社团管理组建、社团指导教师配备等情况。

    5.创新创业工作

    第十二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2020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2020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等工作落实情况。

    6.成长服务工作

    “青年云支教”广东乡村学子健康成长计划(结合学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的云社会实践倡议、“返家乡”项目);2020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学术节和校园文体艺术节;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开展院、系特色活动;推动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一校一社工”专项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落实情况。

    7.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

    团学组织、论坛、讲座、实践活动、网络新媒体等团学重点工作领域风险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建设;执行信息报送等工作落实情况。

    (二)述理论提升情况

    1.参加共青团系统培训概况及收获;

    2.党团理论研究情况。

    (三)述工作不足与整改措施

    1.对照《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团委〔2020〕12号),述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

    2.提出整改思路和措施。

    三、考核形式

    (一)自评(占5%)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7日,由二级院(系)团组织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共青团工作评价表》(附件1),并根据各项内容自评打分。

    (二)互评及现场检查(占20%)

    2020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校团委将二级院(系)团组织书记(负责人)分成六个小组,并指派一名专职团干部做小组联络人,小组成员针对《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共青团工作评价表》(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述职考核评议工作互评及现场检查安排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进行互评打分(附件2)。

    (三)校团委评(占35%)

    2021年1月4日至1月5日,校团委根据二级院(系)团组织2020年全年的工作情况、成效、辐射范围及影响力等进行综合考查打分。


     


    (四)述职及点评(占40%)

    2021年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二级院(系)团组织书记个人现场述职,尚未配备书记的二级院(系)团组织,由主要负责人述职。述职内容要紧扣考核内容及共青团工作评价表,讲清履职工作情况,每人5分钟ppt展示时间。

    各二级院(系)团组织书记现场述职后,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校团委老师可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和完成情况作对应点评,指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

    四、考核结果

    (一)考核等次

    校团委将综合四项考核形式,对二级院(系)团组织共青团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并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述职考核评议结果将与年度共青团工作评优挂钩。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二)反馈修正

    述职评议考核将作为各二级院(系)团组织2020年共青团工作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级院(系)团组织书记要梳理分析不足,结合四项考核形式,逐项研究措施、整改落实。

    五、参会人员

    校党委委员,各二级院(系)党总支副书记,校团委全体干部,各二级院(系)团组织书记、副书记。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共青团工作评价表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述职考核评议工作互评及场检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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