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学校基层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7〕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贯彻执行。
各基层团支部应在每年1月5日前完成上一年度“三会两制一课”,填写《基层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自评表》(附件2)、《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附件3)、《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根据《“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功能操作指引》(附件5)完成相关线上操作。校团委将定期对各基层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基层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自评表
3.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
4.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情况汇总表
5.“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功能操作指引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
(联系人:黄 琳 联系电话:020-8706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