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关于同意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委员会增补委员及副书记的批复》(团委〔2020〕1号)及《关于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增补委员及副书记选举结果的报告》,经校团委研究决定:
1.姚智新同志、李香香同志增补为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二任委员;
2.姚智新同志任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二任副书记。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