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团组织、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广大青年学生校园文体艺术活动,积极参与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学联联合举办的“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以下简称“文体艺术节”)活动,现向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团组织、学生组织征集第十三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部分活动项目,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灯塔指明心所向,乘风破浪当是时
二、活动子主题
掌舵者(思想政治类);弄潮儿(艺术类);扬帆人(体育类)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八大和省第十四次团代会工作部署。
四、组织单位
主办方: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承办方: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五、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6日-12月14日。注:请各组织于11月21日22:00前提交申请立项及承办活动的相关资料;11月26日前评选出立项项目和活动承办单位。
六、活动形式
包含申请立项和申请承办两种方式
(一)申请立项
申请立项是由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团组织、学生组织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的通知》的指导思想,贴切活动主题,组织策划并且有效地开展活动。
活动需要上报到学社联进行审核。在经过评审后选出3项活动作为本届校园文体艺术节的重点项目,选出9项活动作为优秀项目。项目征集有关要求如下:
1.根据活动主题与指导思想,切合当下实际,走进校园文化、走进学生生活。请各组织立足自身实际情况,充分了解学生对校园文化艺术方面活动的现实想法和需求,并且结合当下时代主题,收集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
2.精心设计,积极申报。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团组织、各学生组织紧密围绕富有自身特色及立足创新实际申报节目,精心设计文体艺术节承办项目活动,有效地开展活动,丰富广大师生的课余生活,进一步推进学校校园文化氛围的建设。每个组织最多只能申报2项活动,一个活动项目中含多个子项目的属一个活动项目。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请各组织在学生中广泛发动宣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形式的宣传渠道,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扩大校园文体艺术节的影响力。
(二)申请承办
1.活动主题:华章艺彩 灯塔引航
2.活动内容:积极响应灯塔工程的号召,本次文体艺术节旨在丰富校园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大学生身体素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蓬勃发展的校园文化氛围,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灯塔引航,推动全面发展,共续锦绣新章。
3.承办单位:以向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团组织、学生组织征集活动策划筛选出最优方案来确定承办单位。
4.建议形式:可开展征文比赛、演讲比赛、微电影比赛、摄影比赛、推文大赛、漫画作品大赛等。
七、资料提交
(一)提交材料
第十三届校园文体艺术节申报附件2至附件4(电子版与纸质版)。其中,附件1为填写细则,附件3为活动策划书相关要求。
(二)提交时间
11月21日22:00前
(三)提交地址
1.电子版:两校区对应工作邮箱
2.纸质版: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3.项目支持:(1)重点项目及承办项目予以不超过1000元的活动经费支持并以立项公示作为立项证明;(2)优秀项目以立项公示作为立项证明;
4.总结材料
立项单位及承办单位在活动结束后7天内提交活动总结材料到学社联(立项成功后除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表及发票需要纸质版外,其他只需电子版),包括:
(1)活动总结表(800字以内);
(2)通讯稿(800字左右);
(3)活动照片(不少于20张,每张大小不小于2M);
(4)活动视频(视频时长控制在1分钟30秒至2分钟);
(5)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表及发票(附件5)
(6)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组织活动总结表(附件6)。
由校团委组织成立组委会审核申报的活动资料。组委会将对各组织申报项目及承办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最终甄选若干项作为本届校园文体艺术节的校级项目及承办申报项目。
联系人: 史可可 0769-82676842
学生联系人:东莞校区 肖祎晨 18027023572
薛俊毅 13267717885
广州校区 黎 颖 15218865679
联系电子邮箱:zdxhbgs@163.com(东莞校区)
zdxhxslbgs@163.com(广州校区)
附件:
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三届校园文体艺术节活动项目申报细则》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三届校园文体艺术节活动项目申报表》
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三届校园文体艺术节活动项目策划书相关要求》
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三届校园文体艺术节活动项目经费预算表》
5.《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三届校园文体艺术节活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
6.《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组织/社团活动总结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