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团〔2016〕41号】 关于各系团总支、学生组织开展”三走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editor_tw  2016-11-06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系团总支、学生组织:

    为响应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学联实施的素质拓展行动,助推青春成长,贯彻落实“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三走”方针,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决定开展优秀三走活动立项工作,现需充分依靠基层团学组织以及宿舍、实验室、兴趣小组、体育社团等“微组织”,开展具有地方文化特色体育活动及趣味性体育竞赛活动,各系团总支学生组织本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具有针对性的三走活动,形成“班班有体育活动、人人有体育项目”的生动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

    二、活动申报对象及评选方案

    (一)本次活动申报对象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各系团总支及学生组织。

    (二)本次评选规则将按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三走活动”评选方案》(以下简称《评选方案》)规定执行。

    三、活动时间

    活动立项评选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8日

    活动举办时间: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

    五、活动申报类别

    为更能体现三走活动的项目方向性,本次三走立项申报分为四个类别:

    (一)当地特色类三走活动

    (二)趣味性体育类三走活动

    (三)传统竞技体育类三走活动

    (四)公益类三走活动

    六、活动标志

    活动标志仅供活动宣传使用。凡活动立项成功后,活动标志在宣传中均要有所体现。具体的宣传方式有线上官微的宣传,线下宣传为制作海报、宣传片等。利用香蕉吉祥物标志宣传的内容需积极向上,并富有“三走”精神(详见附件8与附件9)。

    七、奖项设置

    活动申报方根据活动申报类别,并通过完成策划书、开展活动、投新闻稿、在媒体平台播放宣传片各项考核,并在举办活动的学期期末,可获得项目证书及活动资金300—500元。

    领取奖金的流程:

    1.提交活动的各项资料

    2.各项考核通过后,活动负责人需保留活动发票于每学期末交予院学生会。发票抬头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物件名称需明细,且需盖发票章,并由院学生会统一收集发票。

    八、申报项目及资料提交的注意事项

    申报方需于2016年10月13日晚20:00前提交活动策划书及“优秀三走活动”申报表两份材料的纸质版到院学生会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需于2016年10月13日晚22:00前提交至学生会邮箱 :zdxhxsh@qq.com。

    九、附加说明

    若对《评选方案》有异议,请于本通知发出三日内向本次评选的联系人提出,新方案须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若逾期未有异议,则视为认可《评选方案》的相关规定(参见附件1)。

    联系人:蔡锦茹(东莞校区) 13266763569

    地址:正心园B栋1楼院学生会办公室

    白真贤(广州校区)13242857268

    地址:生活园饭堂三楼院学生会办公室

    附件下载邮箱:zdxhxshtyb@163.com

    密码:

    zdxhxsh3zlx(密码请勿擅自修改)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6年“优秀三走活动”评选方案

    附件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6年“优秀三走活动”申报表

    附件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6年“优秀三走活动”评分细则

    附件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6年“优秀三走活动”立项评审细则

    附件5: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闻宣传审批表

    附件6:中山大学新华学院LED公共显示屏宣传审批表

    附件7: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6年“优秀三走活动”活动总结资料包

    附件8:“三走”立项活动标志寓意

    附件9:“三走”立项活动标志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

上一篇:【中新团〔2016〕38号】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中新团〔2016〕42号】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计划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