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团〔2016〕32号】任职通知

    发布人: editor_tw  2016-11-08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系团总支:

    收《关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财务与会计系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经院团委研究,同意王沣同志任财务与会计系团总支书记,李东生同志、李杏余同志任财务与会计系团总支副书记。

    任期自2016年6月20日算起。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27日

    (此页无正文)

    抄 送:学院领导、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27日 印发共22份

    责任校对:黄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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