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editor_tw  2015-04-15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系团总支: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对2015年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现收缴2015年下半年(7-12月)团费,按照团费收缴的有关规定,团费收缴标准为每人1元/月。各系团总支只需上交团费的50%。对于拒不履行团员义务拒缴团费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处理,并取消其在校期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记入个人档案。造成恶劣影响的,所在集体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二、团员数据变化幅度超过2%的团组织,要对数据变化原因作出书面说明;

    三、各系团总支负责汇总本系各专业各年级所缴团费,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团费收缴汇总表》,经系团总支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团费总额一并交财务工作部清点核对与确认。请于2015年10月30日12:00前将财务部签名确认后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团费收缴汇总表》复印件交至团委办公室(广州校区行政楼202或东莞校区实验楼②B215),领取团费缴纳收据,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ytw-zzb@zdxh.cn

    四、为方便核对并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各系将团费兑换成大面额纸币,并按照面额进行分类,交财务工作部清点。

    联系人:黄琳

    联系电话:0769-82676835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团费收缴汇总表

    附件下载邮箱:zdxhtw@163.com密码:zdxhtw123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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