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会计系团总支:
你委报送的《关于财务与会计系团总支增设实践部的请示》收悉。经团委研究,原则上同意财务与会计系增设实践部,请务必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做好团总支的组织建设,确保总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