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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团〔2017〕2号 任职通知
发布人: editor_tw 2017-11-21 发表在:
通知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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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团委:
收《管理学院团委关于调整团委书记的请示》,经校团委研究决定: 同意冯国艳同志任管理学院代理团委书记一职,任期自2017年3月1日起。黎安琪同志不再担任管理学院团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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