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团〔2017〕54号 关于推进《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 editor_tw  2017-12-13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各二级团委:

    遵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的要求,根据省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广东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广东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二级团委结合本单位专业特色及团学工作特点,认真贯彻落实,于12月22日17:00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工作亮点、宣传海报、活动照片、通讯稿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心得征文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黄琳 郑萍

    联系电话:0769-82676842

    附件下载邮箱:zdxhtw@163.com

    邮箱密码:zdxhtw123

    附件:1.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广东共青团十九大精神学习心得征文活动方案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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