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团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财会系分团校更名及组织机构更改的请示》收悉。经校团委研究,同意将原财会系分团校更名为会计学院分团校,同意会计学院分团校组织机构更改,请务必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做好本院分团校的组织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