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团〔2017〕49号 关于《关于财会系分团校更名及组织机构更改的请示》的批复

    发布人: editor_tw  2017-11-22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会计学院团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财会系分团校更名及组织机构更改的请示》收悉。经校团委研究,同意将原财会系分团校更名为会计学院分团校,同意会计学院分团校组织机构更改,请务必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做好本院分团校的组织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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