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团委实习生招聘公告

    发布人: editor_tw  2018-01-22   发表在:通知发文   阅读:

    为给我校学生提供社会实践锻炼机会,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同时根据共青团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充实我校团委工作力量。校团委现决定招聘实习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两名

    二、工作内容

    1.协助完成组织部日常工作:

    (1)加强与基层团组织的联系,协助做好“智慧团建”“活力在基层”“班团一体化”等工作;

    (2)开展评优评先工作;

    (3)开展“推优入党”工作;

    (4)做好学生干部培训工作。

    2.协助完成实践部日常工作:

    (1)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2)组织学生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3)开展“创新创业”类竞赛工作。

    3.完成校团委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相关条件

    1.我校东莞校区2014级、2015级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成绩在班级前5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

    2.工作认真细致,能吃苦耐劳,有高度的责任心;

    3.具有较好的文书写作能力、沟通能力以及灵活应变能力;

    4.每周可到岗三天以上,实习期为一学期以上;

    5.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6.有团委工作、学生干部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福利待遇

    1.按照学校实习生管理相关办法发放工作补贴;

    2.考核合格后由校团委出具实习证明;

    3.其他相关福利。

    五、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16日;

    2.报名提交材料:个人简历(姓名+年级专业)及课表发送到邮箱:ytw-zzb@zdxh.cn;

    3.招聘流程:简历投递——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录用名单——通知上岗;

    4.注意事项:

    (1)凡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在实习期间,实习生应本着对学校、对自己负责的原则,注意本人人身财产安全;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说明。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校团委办公室(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215);

    2.联 系 人:代亮 郑萍

    3.联系电话:0769-82676842

    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

上一篇: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广东省优秀学生会”“广东省优秀学生社团”的名单
下一篇:中新团〔2017〕60号 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及服务认证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通知